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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圍繞在一段夏日戀情,Elio(Timothée Chalamet 飾)與Oliver(Armie Hammer 飾)初次相遇在這座明亮和煦的義大利小鎮,如此地適合放鬆發懶或墜入情網,連蒼蠅都顯得浪漫合宜。要說是義大利觀光局出資拍攝的觀光形象片也說得通,看完真的好想去度假!在這樣風光明媚的光景裡,人們日復一日的生活節奏自然變得緩慢;Elio的情意與才華,於此都成了可供賞玩的日常風景,而Oliver的來訪讓這一切都變得立體。

這個改變之處非常精緻細微,他讓Elio的情感有了投射對象——Oliver的一舉一動、他的反應、他的氣味、言談、顏色都能讓Elio反覆體會與琢磨。從Elio的角度來看,Oliver是相對無拘無束的。Armie Hammer的確將Oliver的輕狂與若即若離的神祕感詮釋得相當好,Oliver給人的第一印象的確就是自負的美國人。包括在小說第一章第一句,Elio開宗明義就表示Oliver的口頭禪「Later.(回頭再說)」聽起來刺耳、簡慢、輕蔑並略含冷淡。

Oliver的人見人愛、他的漫不經心又更顯得優雅、傲慢。對於看似傲慢之人容易產生偏見;一旦心中有了偏見,往後便會找到千百個事例來證明自己的偏見,到頭來我們的認知就會距離真相越來越偏斜,這點在《傲慢與偏見》中早就說明過了。尤其是當我們對此人有著一定程度的喜歡,心便會變得脆弱而更產生自我保護的敵意:我先在意你、先喜歡你,便感覺我居於下風,先認真就輸了。

But!Elio也很會撩妹(?)啊。比方說,在某個下午,他與Oliver「調琴」的場景,他不照著Oliver的要求來彈奏,而是一次兩次三次地改編曲調,除了想要展現自己的才華,想要拉近跟Oliver之間的距離,同時也調皮地帶著UCCU的報復意味在其中。琴聲不僅撩動了Oliver,也撩動了我的心啊(誰在意) 這是我第一次明確感受到Elio跟Oliver之間迸發的火花。

為何Elio在Battle of Piave紀念碑前告白,反被Oliver要求不能再提起這件事後,突然就騎上腳踏車離開並迅速切換到義大利語聲道,拉開他跟Oliver的距離,這可能是一種推拉,但我更相信是一種保護自己的方式。也非要等到Oliver傾訴愛慕心情的那刻,他才真正放下戒心。於是,我們跟著Elio一起發現:過去那個冷靜自持的Oliver不過也是為了靠近愛情才變得如此謹慎壓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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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你是這樣的出身背景:

你是非裔美國人(也就是黑人),你出生在美國南部的赫勒拿小鎮,這裡以非裔人口為主。你住在「貧民區中的貧民區」,這裡的槍擊事件多到甚至得強制實施宵禁。你的母親成天都在工作,父親則因為毒品而坐過牢。你無聊時會看著窗外發呆,或者拿電視遙控器不斷轉台,反正也沒別的可看。偶爾,買點便宜的大麻來抽。

那再一次想像你是這樣的出身背景:

你的父母是台灣人,在你還沒出生前就舉家搬到美國。你在美國密西根州出生長大,跟許多移民家庭一樣,父母給你良好的教育及信仰,因為他們認為教育是對抗霸凌,通往安全與富足的重要階梯。你順著亞裔美國人的典型路線,一路求學,最後考上哈佛,走在旁人欣羨的正規乖寶寶的路徑上,甚至更好。

上述這兩位,正是《陪你讀下去》的主角——郭怡慧(Michelle Kuo)與派屈克(Patrick),這兩人成長背景雖然天差地遠,卻因「為美國而教 Teach for America」計畫而兜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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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第一次看《午夜巴黎》是什麼時候,總之是不抱期待地按下播放鍵。然後醒來的時候我人就在巴黎了(最好是)。

我不愛淋雨,但我是熱愛散步的。《午夜巴黎》提供了最適合與一座城市交心的方式──穿越。我認真的,至少對劇中的男主角吉爾・彭德來說就是。要怎麼穿越呢?你可以按照電影中的步驟:先在品酒會上喝個微醺、然後散步到巴黎的聖艾蒂安教堂側面石階(地址:Place Sainte-Geneviève, 75005 Paris)、等午夜的教堂鐘聲響起、坐上那台向你駛來的古董車,你就可以穿越時空,回到1920年代的巴黎!喔對,前提是你還要有個長個像Rachel McAdams的未婚妻。

前情提要一下,吉爾是一名懷抱著作家夢的好萊塢編劇,看到這裡,身為一名出版從業人員,我實在是很想拿書K他的頭,就跟他的未婚妻伊內茲拚命阻止他一樣,明明當好萊塢編劇就比較賺。但有夢最美,吉爾懷抱著文學夢來到了巴黎度假,並深深地被這座城市吸引。同時,他也被迫與伊內茲的朋友保羅同遊,保羅對吉爾這種懷舊情懷──熱愛1920年代雨中的巴黎、對懷舊古董店異常著迷等等──提出一個貫穿全劇的理論,稱為「黃金時代情結Golden-age Thinking」。黃金時代情結是種否認,對痛苦的現狀的否認,總是浪漫地認為「過去」比較好,這些人往往連「現在」都應付不來。

吉爾的確感到「生不逢時」,而這種感覺愈來愈強烈。終於,在他第一次偶然搭上古董車,穿越時空,遇見費茲傑羅夫婦、海明威到後來的葛楚史坦、畢卡索,還有他的夢中情人亞瑞安娜,吉爾・彭德的人生在1920年代掀起了高潮,他終於能以作家自居並引以為傲,真是可喜可賀。每當當代的著名作家、畫家、藝術家們一個一個像彩蛋一般出現在吉爾眼前,除了驚喜,他在與這些名人交際往來間,也一步一步地找到自己要的是什麼。和亞瑞安娜不同,吉爾沒有迷失在過去,而是重新找回了現在。他知道人們正是因為錯過了黃金時代,才會對它存有美好幻想。而現在,活著的當下,儘管不如人意,也正是最珍貴而有趣的地方。

吉爾嚮往1920年代這點無庸置疑,但到底沒有喜歡到想要永久地住下來。懷抱著這份喜歡,繼續過著21世紀的生活,這就是他的選擇。回到現實後,吉爾開始追求自己喜歡的事物,首先他解除了與伊內茲的婚約,而留在巴黎生活;他也決定邀請在黑膠唱片行認識的加碧耶拉喝杯咖啡。看著他們在雨中的巴黎街頭漫步,忽然間我們對這座城市都有更深刻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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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這是時尚女王復仇記。中文片名也將女主角緹莉塑造成惡女形象,彷彿她回到家鄉就是要大鬧一場,鬧得翻天覆地、大快人心。但我看到的緹莉、她的華麗裝扮背後,是為了掩飾被霸凌的陰影以及心中的自我懷疑。她仍然是當年那個醜小鴨女孩、仍然是等待被拯救、被救贖的被害者。

"I'm back, you bastards." (我回來了,你們這些渾蛋。)緹莉的開場白,帶出了主軸——她的回來是有目的——為了照顧年邁失能的母親,以及尋找20年前害她被迫出走的真相。流言說,她曾殺死一個男孩。自此緹莉便再也擺脫不了「殺人兇手」的標籤。在感情聯絡密切的鄧歌塔小鎮,一旦被貼上這樣的標籤,再加上左右鄰里的權力結構層層相疊,緹莉終究不容於這個看似純樸天真的小鎮而被趕出了家鄉(或說逃出了這個鬼地方)。

20年後,緹莉成為出色的高級訂製服設計師,搭上返鄉公車,霸氣回歸。故事大致上是以時尚包裝的偵探劇。剛開始,絢麗如時裝秀般的訂製服讓村民與觀眾陷入五里霧中。隨著故事的推進,緹莉為村民們打造時尚服飾的同時,以交換訊息作為代價,她卸下他們的心防,蒐集了一片片破碎的真相,翻騰出舊事,卻也漸漸暴露出自己的弱點。「是誰殺了男孩史都華?」這個解謎主線也隨著浮上檯面。

喔對了,我很喜歡緹莉的母親莫莉(Judy Davis飾)。她在片中和男主角泰迪(Liam Hemsworth飾演)是唯二真誠的角色,可惜最後都__了。大家都管他母親瘋癲,但她時不時露出的犀利眼神,會讓我瞬間寒毛直豎。「縫紉」也是莫莉交予女兒的最佳武器,讓她在日後留有餘裕去對抗這個扭曲的世道。電影看得多的人們的都知道,瘋癲或任何一種心理障礙在大螢幕上都可能是個突破口。對莫莉來說那或許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機制,每個人都有讓自己免於受傷害的防禦系統,瘋癲是一種,服裝也是一種。

為了呈現1950年代的華麗時尚,也顯示緹莉離家出走後含淚練功的等級已經到了爐火純青、改頭換面的境界,同時呼應本片「The Dressmaker」的宗旨,「服裝」是這部電影的另一個主角,比泰迪還要搶眼(應該說泰迪是養眼)。由Margot Wilson跟Marion Boyce量身打造緹莉的華麗訂製服與鄉民們的土樸裝扮;倫敦、米蘭與巴黎等時尚都市,對比於澳洲鄧歌塔小鎮,色調與樣式再再產生美感衝突,不經意突顯故事的荒唐,卻也使它更為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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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的陰間使者都長得這麼帥的話,死掉好像也不錯(喂)

《與神同行》片名取得非常帥氣,但實際上的故事應該更接近「與陰間使者同行」、「模範消防隊員金自鴻的七七四十九天地獄自由行」。金自鴻在一次大樓起火的救災行動中,不幸墜樓身亡。他死後跟隨三位王牌大律師(a.k.a. 陰間使者),打完七場華麗的地獄審判,然後家事了結、順利轉生。這一切的發生,都是因為金自鴻是四十九年難得一見的貴人(模範死者),而貴人轉生機率大,陰間使者想藉著幫助金自鴻轉生,達到業績而後自己也可以轉生、重新為人。

金自鴻剛開始不能接受自己離世的事實,頻頻叫嚷著「留年邁的母親一個人在陽間怎麼辦」、「請讓我見媽媽一面吧」,「媽媽」彷彿是金自鴻的關鍵字,一聽到就會失控。難道金自鴻除了正直還很孝順?沒錯,隨著在一次次審判過程中,不斷播放金自鴻一生的監視錄影帶(a.k.a. 業鏡)」,劇情因此推進,所有你猜得到的親情元素都可以必帶進來:年邁的母親是瘖啞人士,從小撫養金自鴻與弟弟金秀鴻長大。金自鴻長大離家後成為一名消防隊員,更在閒暇之餘利用時間去打工賺錢。(於是,我們知道了原來要當貴人真的就得拚命做功德才行QQ)

但金自鴻的一生也在最後的暴力地獄及天倫地獄中,揭露了最不堪的一面:原來他離家是為了逃離想謀殺久病的媽媽與營養不良的弟弟的罪惡感,此後每一天都是為了那一剎那而贖罪。於我來說,更愛金秀鴻(金自鴻弟弟)無論是軍中或是家庭的故事支線。在哥哥離家後,是秀鴻不離不棄地陪伴在媽媽身邊啊;在軍中特別照顧關懷兵元東延。秀鴻就是個暖男無誤。話說D.O.真的非常會演這樣精神脆弱的角色(稱讚意味)。

我很喜歡融合佛教經典的劇本,地獄場景震撼又驚悚,尤其是火湯地獄與楚江下逼迫亡者不斷向前奔跑否則輾斃的巨大滾輪,不禁讓我反省細數此生犯過的戒律究竟要受幾劫刑罰(合十)。我也很喜歡本片的選角,最讓我驚艷的就是飾演金秀鴻的金東昱,化身成冤死鬼的那個帽T那個眼線那個氣場一度讓我誤以為是權志龍(在此我要向權志龍道歉),化作人形卻是相當正直溫暖的,他跟河成宇的對手戲也實在很傲嬌又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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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自己很失敗嗎?你覺得人生沒希望嗎?那你應該看看《花甲男孩轉大人》,大約每個人都可以在劇中角色身上,對照一些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悲劇,從中得到某種療癒。然後知道,人生的失敗不是靠看劇可以得到解答的。

長大後誰不是離家出走
茫茫人海裡游
抬起頭才發現 流眼淚的星星正在放棄我
請擁抱我 萬一我不小心墜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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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ecret Life of Walter Mitty

踏出一步,勇往直前。

在一切故事發生以前,主角Walter是生活雜誌《Life》的員工,平凡無奇如他,夾雜在人群裡 儼然是一顆隱身於這個世界的一顆不起眼小螺絲釘。唯一,他有一個過於常人的特點就是:Walter比一般人更會做白日夢。隨時隨地,一出神,就踏出現實世界,進入自己的異想世界。但愛做白日夢的習慣,也讓他變成大家眼中的怪胎,尤其公司的新老闆Ted總愛取笑他、捉弄他、管Walter叫做湯姆少校(Major Tom),但當時的Walter卻只能也只敢在他的幻想中反擊。

同時,因為生活雜誌要被併購成為線上雜誌,公司決定最後一期雜誌封面採用攝影師Sean O'Connell稱作「生命的精隨」的作品:第25號底片。但在底片被送達公司的同時,最重要的第25號底片卻不見蹤影;Walter為了尋找到第25號底片,決心追隨Sean O'Connell,踏上一場奇幻旅程。這一步,是Walter在生活雜誌工作16年以來,第一次循著公司的座右銘:走出公司、走出日常生活、走出幻想的世界,走進現實生活:to live。Walter踏出的這一步是這部電影中最重要的起點。

To see the world, things dangerous to come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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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半是心裡或大或小有些傷口的人們,才會對漸入佳境的生活感到不安吧......
 

原本在《星星》之後,我就暗自告訴我自己不能再追ON檔戲了,不然整個禮拜情緒都被牽著走,弄得茶不思飯不想的,會很痛苦。結果這個暑假就破功,追了三部:《Trot戀人》、《高校處事王》以及《沒關係 是愛情啊》。《Trot戀人》和《高校處事王》是因為對《請回答1997》還有深深的愛,不過追到最後我卻僅將《沒關係 是愛情啊》看完啊,到底為何> <a
首先,我非常喜歡載烈和海秀直辣辣的愛情,更喜歡直辣辣愛情以外的那些。我個人不像其他版友說的心靈被洗滌的感覺,而是一邊手腳蜷曲的同時,一邊隱隱感到不安,覺得內心深處好像有什麼模糊灰暗的東西被翻了出來。先是海秀的不安症,再來就是江宇。與其說是被這部戲治癒了,不如說是因為這部戲而有了病識感吧我想。雖然這些精神徵狀的處理節奏很明快(完全我的style),不過我也覺得好像有一點被簡化、美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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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看韓劇總是懶懶散散,但《請回答1997》大概少數是我以操手刀奔跑的速度看完的。

由此可知,人生是有很多可能的,老公也是。

一開始覺得難以入坑,是因為《請回答1997》的主要背景是在講述一個高中少女成詩媛的迷妹之路。讓我不禁懷疑:這不就是在說我嗎?那幹嘛不拍我的故事?(誰要看)殊不知成詩媛的故事並不是一般的迷妹的故事,因為不是每個迷妹身邊都有一個尹允載(擦淚)。

遙想1997年(怎麼樣,這個開頭也很有年代感吧),偶像團體H.O.T 與水晶男孩紅極當時,而成詩媛與好友友珍則是他們的超級粉絲。這兩個男子團體的粉絲之間互有敵對意識,原本以為自己可稱得上是迷妹的我,看到成詩媛的行徑也只能跪拜在螢幕前。自稱太太的都太小兒科,甚至不惜跟蹤偶像回家也是有的(Warning:私生飯的行為千萬不要學!)由於1997年代我才五歲,大字不識幾個,更遑論追到韓國的偶像文化的起始。於是一開始會覺得劇中的梗有點難理解,包含後來才知道友珍狂愛的殷志源就是何燦演員本尊阿阿阿阿,我道歉。

一旦入戲之後卻簡直是無法自拔,最先推我入坑的就是何燦和友珍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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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沒希望的時候,吃就對了。反正也沒希望了,胖只是加速你絕望的時間而已。(要這麼負面就對了)

獻給因為孤單吃很多飯的你,
獻給因為厭倦睡很多覺的你,
獻給因為悲傷哭很多次的你,
我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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